第238章 真实的故事(2/2)

经过一番深入细致地调查后,陈述心中的怒火愈发旺盛起来,他不禁感叹道:“世界上怎会有如此卑劣之人!”这个男人居然毫不留情地欺骗着一个无辜女子的感情,其行径之恶劣简直令人发指!这种渣男毫无道德底线可言,他们肆意践踏别人的真心,给受害者带来无尽的痛苦和伤害。陈述对这种行为深感愤恨与不耻,同时也为那位不幸的女子感到悲哀和同情。</p>

陈述决心将这个真相公之于众,让罪犯受到应有的惩罚。在关键时刻,他巧妙布局,引蛇出洞,终于把这个和甄平一直联系的人给抓获了。陈述感觉到正义得到了伸张,马婧雅的冤屈也得以昭雪。</p>

陈述把自己的调查告诉了张元,觉得现在案子应该都真相大白了。马婧雅就是无辜的,她只是一时气愤所以才失手杀害了甄平,这只是误杀。</p>

张元却说:“过失致人死亡罪。如果误杀行为是由于过失而导致的,可能会被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p>

故意杀人罪。如果误杀行为中存在间接故意杀人的情况,情节较轻的情况下,可能会被定为故意杀人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p>

马婧雅还是不可能无罪释放的,她还是要接受法律的制裁。现在所以的证据都证明了其实是甄平想对马婧雅不利,而马婧雅只是在知道了对方在外有了第三者找对方质问,所以两人在争执中不小心把对方杀害了。我想还是再去路小芸那里看看,具体的验尸报告还有没有其他什么证据可以帮助马婧雅吧!”说完后,张元就赶紧离开去找路小芸了。</p>

而大家又继续讨论起,马婧雅的情况算是什么样的罪名。陈述说:“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他人死亡,但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导致他人死亡。</p>

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客体要件、客观要件、主体要件、主观要件。</p>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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