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百丈禅师——怀海(1/1)
怀海,禅宗着名禅师,唐代禅宗高僧,本姓王,俗名木尊,福建长乐人,创立了《百丈清规》。洪州宗风开创者马祖道一大师的法嗣,禅宗清规制定者,因常住地为洪州百丈山,故称“百丈禅师”。旧教规戒律与禅宗发展冲突,怀海大胆进行教规改革,设立了百丈清规,推进禅宗发展,具有不可磨灭的重大贡献。 怀海,自幼喜游访寺院,早岁在南岳怀让禅师的弟子西山慧照出家,后从南岳衡山之法朝律师受具足戒,未久至安徽庐江浮槎寺研读经藏,终至“三学该练”,具备了深厚的经、律、论佛学知识。听说马祖道一在南康龚公山传法,即前去投马祖,倾心依附,并充当马祖的侍者,深得马祖的器重,与西堂智藏、南泉普愿同入祖室,各有擅长,时称马祖门下三大士。 怀海的禅学思想深得祖师惠能和马祖道一的真传,主张众生心性本来圆满成就,只要不被妄想所系缚,就和诸佛无异。认为禅的要求在于“去住自由”。所谓“去住自由”,就主体而言,指向人的精神自由;就对象而言,应落实在生活日用之中。这就要求禅僧既肯定主体意识,又立足于现实生活;离开现实生活,即无自由解脱可言,怀海的禅,具有一种朴素自然的生活味。 在怀海看来,禅在生活中无所不在,因此他总是在一些细微的事物上取得“禅机”,这种“禅机”既有禅家的高峻,又教家的平易,种种方便开化后人。怀海为洪州禅法的中坚人物,上承慧能、马祖以来的禅法,下启后世五家之中沩仰、临济二宗,宗法至今传承不绝,影响深远。怀海对禅宗的巨大贡献就是使禅僧直接从一般寺院分离出来,使禅宗最终成为一个独立的佛教宗派。使禅宗体制更趋中国化的,对禅宗自身发展起到重大推动作用。 奉新人甘贞在洪州新吴大雄山建庵,听说入住小雄山普化院的怀海禅法精深,于是“请施家山,愿为乡导,庵庐环绕”,将怀海迎入所建庵中,并将庵改名“百丈寺“。怀海得道后,便开山说法,自立禅院,率众修持,实行僧团之农禅生活。 由于旧教规和戒律极端轻视和排斥生产劳动,认为掘地、斩草、种树等活动都是“不净业”,僧徒若从事此类活动是违犯佛律的。而禅宗因为不依靠豪华奢侈的堂殿、经像、法物,主张直指人心,见性成佛。且自六祖惠能以来,许多开山祖师都亲自参加生产劳动,就在旧教规旧戒律与禅宗发展存在尖锐矛盾时,怀海大胆进行了教规改革,设立了百丈清规,制定戒律。从组织体制、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上保证了洪州禅的发展和繁荣。怀海为禅宗发展扫清障碍,对禅宗发展具有不可磨灭的重大贡献,如果说道一从思想方面开辟了禅学新时代,那么怀海禅师则从实行方面保证了禅学的发展。 《百丈清规》问世后,千余年来虽屡经删修,但却始终以此为蓝本,一直是历代寺院的基本法规和禅宗僧侣必须遵循的基本规戒。怀海非仅为立法者,亦为实行者,他倡导“一日不作,一日不食”,将禅学落实于日常生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