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担任宰相——李元纮(1/1)

李元纮,本姓丙,字大纲,滑州白马人,唐朝宰相,应国公李粲曾孙,殿中监李道广之子。门荫入仕,谨慎笃厚,起家泾州司兵参军,历任雍州司户参军、好畤县令、润州司马、万年县令,迁京兆尹、户部侍郎,拜中书侍郎、同平章事、封清水县男。任相三年,因与杜暹不和,外放为曹蒲二州刺史,不久后因病致仕,追赠太子少傅,谥号文忠。 李元纮,年轻时谨慎笃厚,初授泾州司兵参军,后历任雍州司户参军、好畤县令、润州司马,他政绩突出,颇有声誉。开元年间,李元纮担任万年县令,他征发赋役,以公允着称,被擢升为京兆尹,并主持疏通三辅境内河渠。当时,王公贵戚都在渠岸建立碾硙,使渠水不能流入下游民田,李元纮命吏卒将其拆毁,使民田得到灌溉,深受百姓称颂。此后,他又历任工部、兵部、吏部三部侍郎。 户部侍郎杨玚、白知慎因失职被贬为刺史,唐玄宗让公卿大臣推荐可以接掌户部的官员,百官大都推举李元纮,唐玄宗便欲任命他为户部尚书,却因他资历浅薄,受到宰相的劝阻,只得授他为太中大夫、户部侍郎。他上疏朝廷,陈奏时政得失,受到唐玄宗的表彰,升任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又加银青光禄大夫,封清水县男。 当时,京官职田被废置,便有朝臣建议在关中屯田,以充实国库,李元纮奏道:“边关百姓清闲,土地荒芜,以剩余劳动力耕种荒田,能够减少运输,充实军粮,因此设置屯田有益于国。但在关中,百官职田散居各地,百姓的私田都努力自耕,不能占取。如果设置屯田,就要公私相换,调发壮丁。调发劳役则家业荒废,减免租税则国赋欠缺,内地设置屯田,自古未有,恐怕得不偿失。”唐玄宗遂停止此议。 此前,吴兢担任史官,编撰《唐书》、《唐春秋》,尚未完成便因守丧离职,他上疏皇帝,请求继续修史,唐玄宗便让他到集贤院撰书。唐玄宗命张说致仕,并让他在家中修史,李元纮认为不妥,便提议让张说和吴兢同到史馆撰修国史,既可做到保密,又可避免资料丢失,唐玄宗采纳了他的建议。李元纮与同列宰相的杜暹关系不睦,常在政事上产生分歧,以致纷争不断,引起唐玄宗的不满,免去李元纮的宰相之职,外放为曹州刺史。 此后,李元纮又调任蒲州刺史,却因病离职,并以户部尚书之职致仕。李元纮被起复为太子詹事,但不到十日便因病去世,追赠太子少傅,谥号文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