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一章 像是多么金贵的东西(1/1)
绯樱怒瞪了那些村民一眼。 “闭嘴,本姑娘做什么决定,轮得到你们在指指点点吗?” 那些村民一听她这般厉呵,都纷纷闭上了嘴,不再敢招惹,匆忙往回走。 绯樱发现江采薇这恶女身份,还挺好用的,省去了不少口舌。 他们只道是看见了,她买了个不中用的奴隶回来。 却不知这瘦瘦小小,放在人群中,极为不起眼的人,却是邻国,九渊国的少年帝王李承瑞。 因为邪祟的关系,影响了九渊国的龙脉,导致了九渊宫变,他作为皇帝,为了性命安全,根据计划,提前转移到安全的地方。 却未曾想到,半路遭遇了反叛军的分支,他同护送他的下属,被冲散。 他一路隐姓埋名,因涉世不深,被恶人给骗了,伪造了奴籍,卖了出去。 最后,他一路辗转到了这个牙侩手里。 按照被破坏的命运轨迹来说,如果今天要不是她将他故意买走,他后面会被一个大户人家买去,最后还没等到,九渊国平定叛乱,他的人马四处寻找他的踪迹时,他就会被那户人家因为他干活不够麻利,活活打死,从而对小世界的格局产生重要的影响。 而九渊国因为当朝皇帝身死,本就才刚安稳的国家,又会进一步发生内乱,在多方鹬蚌相争时,会被其他的国家出兵攻打,妄想渔翁得利。 整个小世界会陷入一片混乱,致使民不聊生。 又因常年战火连天,整个小世界会逐渐受到创伤,最后导致整个小世界崩溃毁灭。 而她此番前来这个小世界,第一个任务自然就是修复九渊国断掉的龙脉,修复的过程也简单,只要护住李承瑞的安危,直到他重新回到皇位上即可。 第二个任务就是,她要净化掉邪祟的分身,刚好根据调查,分身应该就在李承瑞的身上。 但因为她在小世界内没办法使用全力,没办法直接逼着它出现,只能等着邪祟的分身,自然现身后,她才能像上个世界一样,将其吸入体内净化。 她带着人,回到了江采薇的家中。 这个李承瑞似乎很戒备她,自这一路上到现在,都没说过一句话。 绯樱清楚,这少年帝王,沦落至此,有些古怪的脾气,也属于正常。 于是在回到了家中后,先没有管他,而是眼看着天色已至正午,她摸着饥肠辘辘的肚子,在这家中四处翻找着。 结果她就发现,江采薇这家中,还真跟她得到的记忆一样,一贫如洗。 钱和粮食没几个,酒却有两小坛。 绯樱找了半天,也只找到了半碗掺杂着麸皮的玉米粒,勉强能吃。 只是就这点,就算熬粥,也只够他们中午吃一顿的,看来得想想办法。 绯樱一边想着,一边打开了锅盖,将半碗玉米粒和水都倒进了锅内,烧火煮起了粥。 等她看着粥煮得也差不多了,将其舀在了碗里。 这点粥正好盛了两碗。 她将两碗粥放到了桌子上,这时才招呼着刚从他进这院门开始,就一直站在一处,宁可被太阳晒着,也不动地方的李承瑞吃饭。 “王玉过来吃饭了!” 王玉是李承瑞被伪造‘奴契’上面所写的化名。 在绯樱连喊了两声后,他这才朝屋中走了进来。 绯樱已经先一步坐在了桌前:“你的午饭。” 李承瑞顺着她的示意下,看见了放在桌子上的另一碗热气腾腾的粥。 他抬了下手,又缩了回去。 “吃吧,还愣着干嘛?” 李承瑞这时才确定,这碗刚出锅的粥,真的是给他吃的。 他端起来,勺子也不用,吹都不吹一下,就往嘴里猛地送去。 他也不管粥有没有把他的嘴烫起泡,三口两口地将一碗粥,全给喝了下去。 就这还意犹未尽,两手捧着,在那里不停舔碗,像是吃的是多么金贵的东西。 绯樱用余光瞧着他,哪里还有半分一国九五之尊的模样,就是说出去,都不带有一个人相信的。 看来他流落在外这段时间,吃了不少苦。 绯樱也吃完了粥,在将碗刷干净后,她背上了个竹筐,带上了一把锄头。 “玉玉,你在家看家,别乱走,我上山看看。” 葫芦村后身有山,想来总能在山上,有点收获。 绯樱往后山的方向走去时,有几个村民看见了她,不敢多问,生怕被她盯上,再过来蹭饭。 她一路顺着小路,上了山。 此片山脉名为呼啸山脉,虽就在葫芦村后面,但却因山中猛兽众多,危机重重,鲜有人敢上山。 就算上山了,也就是充其量,在外圈捡拾些菌子,猎杀些野兔野鸡之类的小野物。 她想要此行有收获,必然需要往深山里面行走。 终于算是进入到了山中的较深处。 四周尽是高耸入云的古木,枝繁叶茂,将太阳光挡了大半,只剩下一点点光芒,顺着树冠的缝隙,映在地面上。 绯樱在刚进山的时候,便将神识向四周外放了出去,观察着周围的动静。 比如在她的右前方,大概三公里处,有一头野猪,正在林中闲逛。 这头野猪,正是最适合的猎物。 绯樱始终用神识定位着它,朝它所在的方向,快步走了过去。 在距离野猪只有不到一百米的时候,她停下了脚步。 虽说锄头就在她的筐里,但那只是用来做戏用的工具,可没打算用它来当武器。 心念一动,她将创世权杖,化为了大刀,朝野猪所在的方向丢了过去。 大刀跟是有生命的活物一样,自动劈砍在了野猪的脖子处,随着它痛的咆哮一声后,一击致命。 随着绯樱弹指一挥,大刀又化为了创世权杖的模样,将地上的野猪收进了权杖自带的空间中后,自动飞回了她的手上。 在她又随手打了一只野鸡,一只野兔,采了些菌子后,根据记忆中的方向,一个遁地术向最近的镇子行去。 不到半刻功夫,她整个人已经到了白羽镇。 她在偏僻角落里,将权杖随手我那个地上一丢,它当即变成了一辆拉货的平板马车,刚才打到的野猪,身上被绑着绳子固定在车上,她牵着马,往集市的方向走去。 还没等她走到集市,她便被一声喊着,不得已停下了脚步,寻声转过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