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一封检举信(1/1)

“报告,”,陆成林敲响纪委书记办公室的门,喊道。 “进来,什么事啊?” “书记,你看看这个信封,好像是检举信。”陆成林拿着信走进书记办公室,在他的眼里能看出一股兴奋的神情。 “是不是第一次看到检举信啊,小陆?”周永安问道。 “是啊,是第一次,”陆成林这次是笑着回答。 “好,你到开念念吧,再让你高兴一下。” “好的,”陆成林说着撕开信封,将信纸抽了出来,打开先看了一遍,看了十几秒,他的表情逐渐变得气愤,“书记,这封检举信说的这个事太可气,我念给听听。” “检举信 尊敬的县纪委书记: 我是一名锦溪超市猪肉摊位的承包户,在2003年10月5日上午,我在锦溪超市收货通道正常行走时,突然遭到邢志凯所养之比特犬(没有牵绳)的攻击咬伤,我的胳膊和腿部受到不同程度撕咬伤。出于个人本能和自我保护意识,我在紧急情况下将狗打死。然而,邢志凯却以此为由,对我进行诬告,声称我是故意打死他的狗且要求我进行六万元的赔偿。 事实上,我是在遭受无端攻击且面临严重身体伤害的情况下才采取了必要的行动。他的比特狗在公共场所未被妥善管理和约束,且进攻性极强,对我的人身安全造成了极大威胁,我只是在保护自己。而他不仅不反思自己对狗管理不善的责任,反而对我进行诬告,在公安局出警期间,邢志凯拨打了他哥哥邢志成电话,公安局政委和凌姓副局长,前后和接警民警打来电话,从开始记录案情到把我刑拘,并且要求我赔偿邢志凯六万元赔偿款后,最对我进行其他的处罚。在处理此事件过程中,正式民警赵庆海、协警刘峰、张德宝在没有充分调查和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明显偏袒狗主人,对我做出了不公正的处理,这严重违背了公安人员应有的公正和职业操守。我感觉他们这种行为严重违背了事实和公平原则。 我上告无门,被逼无奈,才写了这封检举信希望县纪委书记能够对此事进行全面、公正的调查,还我一个公道,制止邢志凯的这种无理的诬告行为,让其承担应有的责任。 其次,这几名公安行为不仅损害了我的合法权益,也抹黑了公安队伍的形象。我坚信公正和法治不应被亵渎,恳请贵部门能对此次事件展开深入调查,对违纪的公安人员进行严肃问责,还我一个公道,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法律的尊严。 此致 检举人:左青山 联系地址:锦溪小区8栋3单元302室 联系电话: 130xxxx0535 2004年1月5日” “书记,这个案子真是搞笑,被比特狗咬伤,被咬者打死它也是正常的事情,关键是被狗咬的怎么还得赔六万块钱给这个养狗的,真是奇芭了。”陆成林本能的发起火来,手抖了起来,“书记,这个邢志凯到底什么人,能一个电话调动公安局的政委和凌副局长?” “哈哈··,你坐下来,我给你说一下”,周永安被陆成林的话和神情逗笑了,“小陆,你感觉这个案子,应该怎么审?再想想我们该怎么去判?任何事情都有双面性,但是这个案子能够调动公安局两个领导,这个事情就不简单了。”周永安则是慢慢的给陆成林介绍这个案子。 “小陆,这个案子,主要有哪些问题?其一:比特犬是一种具有强大杀伤力的凶猛犬种,在我们国家也是有着严格的规定,邢志凯在遛狗的时候没有牵绳;其二:比特犬是一种咬合力和耐力极强的犬种之一,一旦被攻击就会死亡,这是这种狗的特点,也就是说被它咬住就代表它盯住了你,要嘛它死,要嘛被咬的人死。其三:邢志凯给他哥哥打的电话,他哥哥是谁?是干什么工作的?他和乔政委、凌副局长是什么关系?这就是这个案子主要问题,你懂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