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章 彪悍人生(1/1)

回到书院后,自然也见不到陈志坤的报复手段,每日里上课读书,打拳写字,学习道法,时不时逗弄李子英和林雪颖,生活倒也顺心惬意。直到有一天李子天忽然想起藏书阁的那条书虫和那些孤卷善本来,觉得那书虫的剩余价值还可以继续剥削一下,便寻觅过来。 等藏书阁的人都离开了,李子天环顾四周,却是没发现书虫的身影,正在纳闷的时候,听得旁边有声音传来:“你找什么呢?我在这。” 李子天回头一看,见书虫从一本书中钻了出来。 书虫仰着头道:“你好长时间都没过来了。” 李子天打了个哈哈:“是啊是啊,好久不见,甚是想念你啊。” 书中警惕地说道:“无事献殷勤,准没好事。” 李子天笑道:“走吧,好长时间没给你整理书架了,快点上楼。” 书虫盯着李子天看了半天,但凭它的智商,当然也是看不出什么名堂,便转身带李子天上了四楼。 一人一虫上了四楼,按照以前的样子,还是李子天将地上的书籍一本本摆到书架上分类存放,书虫便在周围书本中钻来钻去,顺带监察李子天是否有小动作。 因为有了上次的经验,李子天这次熟练了许多,清理书籍的速度也快了些,很快便清理完了一个书架,中间倒是出现过几次文字流入体内的异象,但也就一个呼吸之间便完成了,没有引起书虫的警觉。李子天也检查了那些书籍,并没有像之前一样出现空白页面的情况,甚是奇怪。 李子天按捺住好奇,没有立即到内府查看,只是随意找了几本书便靠墙坐了下来。 随手翻开一本书,书名很奇怪,叫做《悍》,好像是一本人物传记。 讲的是在西桐洲,有一个周朝的走镖汉子总去与宋朝接壤的边境处行镖,慢慢也和当地家里开酒馆的一个女孩熟络了起来,后来每次见面,俩人都偷摸去附近的山林私会。 没多久当地一众泼汉的知道了这个事儿,醋意大发,上门把女孩家酒馆砸了,还抓着女孩把她头给剃了。那女孩第二日托人给走镖汉子带了个话,这走镖汉子连夜带了几个兄弟,骑马奔女子就去了,日夜不停。第三日清晨快到小镇的时候,离老远就看到女孩守着几个大包袱坐在路边树下等着呢。大哥驻马,女孩上马,俩人一句话没说,带着几个兄弟冲进镇里把人也打了,草场子也点了。后来回到树下发现包袱丢了,女孩就穿了一身衣服,跟着大哥回了周朝,开了个馅饼店。 因为真材实料,现点现烙,馅饼店生意很好,跑大哥走镖的镖师们都特别喜欢过来吃半斤骆驼肉的大肉饼。有一年馅饼店来了俩无赖,结账时冲着女孩的屁股就抓了两把,女孩一句话没说,走进厨房把所有客人的馅饼烙好,围裙一甩出门上马就开始追那两个无赖,店里吃饭的镖师们一看,馅饼也不吃了,骑着马也跟着追了上去。 无赖最后当然是被抓住了,女孩骑着马拖着无赖跑了二里地,官差来了好说歹说才给劝好,两个无赖被抬进医馆,女孩带着镖师们回馅饼店喝酒,半夜喝多了觉得不尽兴,几个人点了火把一路唱着歌,去县衙门口把无赖驾来的马车给点着了。 为什么一直一直说是女孩呢,因为她跑到周朝的那一年刚满十六,在官道上骑马拖行无赖时,也才十八岁。馅饼店开了很久,久到当年的一个走镖汉子当了镖行三当家又变成了二当家,有个吃百家饭长大的女儿,能喝也漂亮。后来,这女儿不知如何,被西桐洲的山上仙家明月宫看中,最后竟然成了女子剑仙,惊掉了所有人的下巴。那女子剑仙整个就是一剑仙胚子,升境破境,势如破竹,几十年就完成了旁人百十年的成就,然后却放弃一峰之主的继承资格,下得山来,回到馅饼店里,守着爹娘,守到爹娘白发苍苍,守到爹娘成为一哱黄土,这才回转山上。在宗门的诸峰比试中,仅凭一柄飞剑,把诸多同门打得鬼哭狼嚎、东窜西跳,最后毫无争议地一步跨入祖师堂赢得一张座椅。 曾经有个据说是姓林的年轻书生为她提过一首诗: 秋满西山向晚晴。暮云飞,斜映眼明。夕照里、闻凄切。叹长天,归雁几声。 清锋三尺逍遥事,踏红尘,何惧死生?了却了、当年愿,更今朝、醉到忘情。 书本的最后写到这女子剑仙至今仍未有道侣,据说似乎在等待某人,有些小道消息说是她年轻游历时遇到的一个年轻侠客,说得有鼻子有眼,却被那些排队排到山脚的追求者们嗤之以鼻。 合上书,李子天的感觉就是大大两个字:“彪悍。”倒是很贴合书名的《悍》字。不光是说那酒馆女孩,也是说那女子剑仙,母女两人,一生皆彪悍。 李子天特地看了看书,发现书的质地甚新,不似古物,不知为何被放到四楼,不过翻到书底方才恍然,只见书底有一方印,正中刻有“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字,边款刻有五爪飞龙,下方边款“大周”,竟是大周朝的玉玺之印。 由这牛叉的故事,这两段彪悍的人生,那首诗还有那个大周玉玺印,合订成的这本书,放在四楼,显得倒是更妥当一些。对了,那女子剑仙的名字也好,叫做“秋晚晴。” 李子天觉得心中感慨太多,也不想再看书了,便告辞了书虫出得门来。 现在已是月上柳梢头,李子天还沉浸在那本书中,往事已成故事,曾经以为世间值得一提之事,无非是王朝争霸,或是江湖行侠,亦或是儿女情长,现在才知道,世间,也有这如此平凡女子能做出不一样的事情来,更何况,还能生出一个如此出彩的女子剑仙。谁说世间皆蝼蚁,谁说山上皆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