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三十七章 是否疯了(1/2)

荆庸说道:</p>

“作品要是改编的好,我可以写文登报称赞。”</p>

荆庸倒是想开了,版权在他自己手中,未必能够更好的开发,也未必能给他留下更多的身后名。可能,把后续的版权交给刘森,是个不坏的选择吧。</p>

1986年10月28日,一条震撼的消息,瞬间让全江的新闻媒体震动。</p>

星辰台联合上百家媒体直播荆庸版权买断签约仪式。</p>

现场刘森和荆庸象征性的在一份合同上签上了名字,实际上,这仅是做给媒体看的。真正的合约和交割仪式,都是在双方律师仔细的拟定条款,之后,没有异议之后,签约给钱。</p>

而现场签的这份合同和交的支票,仅是配合一下,给媒体看的。</p>

现场演讲时,刘森大肆的给荆庸带高帽子:</p>

“荆庸老先生的作品,是20世纪后半个世纪,中国通俗史上最着名的作品。以通俗的意义来说,可以说,还活着的华语作家,没有任何一个,能跟荆庸的武侠相比。如果拿历史上的名着比较的话,荆庸作品大概就是四大名着同一个级别。”</p>

荆庸当然也是谦虚表示:</p>

“不敢跟四大名着相比!至少,《红楼梦》的文学价值,是不敢比的。”</p>

仅仅是文学价值,《红楼梦》被添加到四大名着,纯粹是后人觉得明朝四大奇书里面的《金瓶梅》是黄书有点不雅,所以,删掉了《金瓶梅》,将清朝时期文坛流传较广的《红楼梦》拿出来顶掉了《金瓶梅》的地位。</p>

但是,《红楼梦》流传真的并不是那么广,至少市井文化比较低的层面,对于这部文化人喜欢的书一点没有共鸣。</p>

其他的几大名着,那可真的自下而上,先是市井中火的不得了的故事,再经过文人加工成章回体。因此,真正达到了雅俗共赏,成为了民俗文化的一部分。</p>

“红楼”就是太雅了,所以,总是不如其他的名着有市场。</p>

荆庸武侠跟红楼,确实不是一回事,但是跟《三国》、《西游》、《水浒》却属于一脉相承。</p>

《荆庸武侠版权被10亿江元天价买断,买主为香江科技巨子刘森!》</p>

《荆庸武侠版权竟远超明报估值!》</p>

《10亿港元出售14部武侠版权,荆庸借此成为亚洲最富作家!》</p>

一系列的重磅新闻,迅速的占据了香江头条新闻。并且,很快的席卷华语文化圈,并且,在亚洲乃至全世界的新闻媒体都成为了热门新闻。</p>

“10亿?天啊!荆庸武侠虽然经典,但不至于这么值钱吧?”</p>

“刘森疯了吗?”</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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