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四章 独有风格(1/2)

至于上关小宝的徒弟们,师傅既然选择留下,而且,维创出版社能够给与一份比较收入稳定的合约,于是全都选择签署了十年长约。</p>

十年长约,保底每年5万港元薪水。漫画创作的稿费,则是另外算钱。</p>

相对于,外面的自由撰稿人而言,他们算是有编制的职业漫画家。</p>

听闻章大海搞定了上关小宝和他的徒弟们,刘森又让章茹,把《斗破苍穹》的漫画前50页的画稿,加上漫画人设,亲自送到维创出版社,并指明让上关小宝的徒弟牛马两人担纲,执行这部漫画创作和连载。</p>

香江神火出版社,原本是上管小宝跟几个朋友创建的公司,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利益的分歧,昔日曾经的朋友早已反目了。</p>

现在的神火出版社,被维创出版公司并购,其他股东已经全部套现股份出局了,创始股东只有上管小宝还继续保留10的股权,并继续担任神火出版社的总经理。</p>

母公司保证,维创出版社绝对不会插手漫画出版,而且旗下所有的漫画业务都会由神火出版社来经营。</p>

而维创出版公司给神火出版社足够的独立经营权,除了派遣财务人员之外,并不插手其他方面的管理。</p>

所以,在上管小宝看来,多了一个控股股东未必是一件坏事。</p>

母公司维创出版社,不仅仅提供了资金和渠道的支持,而且,还将爆款书《斗破苍穹》的漫画改编版权,授予神火出版社。</p>

要知道,《斗破苍穹》在香江当地的总销量就已经超过200万本,平均每集销量逼近3万。这样畅销的小说版权,不知道多少漫画公司和影视公司眼馋,想要购买改编版权。</p>

但维创出版公司一直没有把改编版权授权出去,现在把漫画版权授权给神火出版社,这样的帮助,可以说比注入几百万资金更有作用。</p>

漫画公司最重要的并不是资金,而是旗下的漫画是否畅销。</p>

事实上,神火出版社当前也只有《李小龙》一部畅销作品,剩下的都是赔钱货,所以,在漫画市场竞争不过黄玉郎的玉郎出版社。</p>

“刘老板,你看,这是马龙城和牛大佬联手画的《斗破苍穹》,您看是否达到了您的要求!”</p>

上管小宝把稿子递给刘森过目。</p>

至于,马龙城和牛大佬两人则大气都不敢喘,低着头只敢看桌子,额头上都冒出豆大的汗珠。</p>

现在的马龙城和牛大佬,可不是漫画行业的大佬。马龙城的代表作《中华英雄》、《风云》未出炉,而牛大佬也没有靠《古惑仔》漫画扬名立万。</p>

这两人虽然有一定的水平,但都没有成长起来,也只有刘森敢直接拍板让两人担纲《斗破苍穹》漫画的主笔。</p>

由于《斗破苍穹》漫画的开头,刘森是提供未来网络版漫画。</p>

后来的《斗破苍穹》不仅仅小说大红大紫,成为现象级的作品。而且,改编的漫画,也是单集销二三十十万本,网络版点击数亿计的大作。</p>

水平在未来不算是顶尖,但由于简洁而成熟的画风,直接比80年代的漫画时髦值要高出一大截。</p>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