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4章 东南亚之行14(2/2)
罗雨涵泪如雨下:“我确实是逃到澳洲,但一场太国之行成了我的梦魇。</p>
我来太国旅游,由于轻信,被人骗到妙瓦底,从事电信诈骗。</p>
我业绩不好,被逼接客,但有次逃跑未成功,被抓回来关进水牢。</p>
后来就被卖给太国的乞丐组织。这个组织残害、控制、强迫华夏人乞讨。</p>
就这个街上,至少有七八个和我一样的华夏人,被逼乞讨。有时候,一天能乞讨一两千元。</p>
乞讨时,有人在附近监督。不能说真话,不能报警,不能逃跑。</p>
我有次试图逃跑,被抓回去后,他们残忍打折我的腿。</p>
我们卖给强迫乞讨组织,还算幸运。有的人直接被送到公海游轮上,卖掉我们的腰子,还有其他身体器官。没有价值后,被杀死后扔到海里喂鱼。</p>
无论是诈骗组织、乞讨组织,还是人体器官贩卖组织,主要头目和成员,大都是华夏人。</p>
我们就是他们手里的摇钱树。他们与警方关系密切,因为花钱买通了警方的人。</p>
就像刚才,那个监视我的华夏打手,虽然被警方带走,但只要交赎金,就可以离开警局。”</p>
李恨水听了触目惊心。</p>
“罗雨涵,你有什么打算?将害你的人绳之以法,还是回国?”李恨水问。</p>
“回国是不可能的,我有命案在身,回国就算不枪毙,也是将牢底坐穿。</p>
我不想死,虽然我现在差不多是个废人,但好死不如赖活着。</p>
</p>
至于报仇,那是不可能做到的。</p>
那些诈骗组织、强迫乞讨组织、人体器官贩卖组织与军阀、官方、军警人员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可以说他们是一家人,哪能报仇?</p>
如果有可能,我希望能回澳洲。以后就在澳洲度过残生。</p>
唉,女人最看重的是什么?是容颜。我现在人不人,鬼不鬼的,都是我自作孽,上天对我的惩罚!</p>
恨水,我知道你能耐很大,看在我曾经是你后妈的份上,救救我,让我回澳洲,好吗?”</p>
李恨水不忍拒绝。</p>
看着罗雨涵现在的惨样,他对罗雨涵所有的恨意已经烟消云散。</p>
毕竟,她和生父夫妻一场。</p>
生父后来惨死,与她也没有半毛钱关系。</p>
她坏就坏在被信仰精神胁迫,又与沈家其他人勾结,妄图谋取更大的利益。</p>
那个逃走的太国打手带了几个人来了。</p>
但领头的一看到李雨,吓得不敢动弹了。</p>
恐怖分子酒店劫持人质事件,媒体上有对李雨的采访报道。</p>
只要关注新闻,就能认出李雨。</p>
罗雨涵吓得蜷缩在一边,颤颤巍巍地说:“你们别抓我,好不好?我只想离开太国,从来没想过要报警。”</p>
其实,报警又有何用?这些强迫乞讨组织,与官方有着盘根错节的关系,很多时候,他们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反正伤害的又不是太国人,他们还能从中收取好处费。</p>
就算引爆舆论,官方也就随便编造几个理由,比如,持有合法签证来太国,蒙混过关。</p>
这些人不敢与李雨发生冲突,只要不将事情闹得太大,罗雨涵离开太国,对他们来说,不算什么损失。走了罗雨涵,还有其他人。</p>
经过一番周折,李恨水和李雨护送罗雨涵去了机场。</p>
罗雨涵就要离开太国,去澳洲。</p>
分别前,罗雨涵泪流满面。</p>
李恨水不知道,她是因为悔恨而落泪,还是因为痛失还算美丽的容颜,或者兼而有之?</p>
但李恨水知道,这辈子也许再也不会见到罗雨涵。</p>
……</p>
按照时间推算,王蓓应该到了。</p>
但是,直到现在,王蓓不仅没到达这座城市,还无法与她取得联系。</p>
陪同她来的亲戚,也联系不上。</p>
不仅陈如烟、陈若梦忧心如焚,李恨水和李雨也为王蓓捏了一把汗。</p>
喜欢职场风流请大家收藏:()职场风流。</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