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琴酒给线索柯南查案(1/1)

“不知道什么时候掉了。” “还真是巧啊。” “确实。” “你胡说,”毛利小五郎指认,“这些戴手表的照片都是以前的。” 世井宣一不紧不慢的说道:“我说是现在的,所以你得证明那是以前的,只是推测没用,毛利侦探。” 毛利小五郎语塞,工藤新一也没办法。 世井宣一说的很清楚了,不知道在什么时候,手表掉了。 所以,你就算找到了手表,也得证明那是世井宣一的手表,然后还得证明那是在今天晚上掉的。 难度巨大不说,而且仍然没办法证明,照片是以前拍的。 世井宣一说道:“警官,我看你没有足够的证据扣留我,要是没别的事情,我就去休息了。” 横沟警官犹豫着咬牙,“可以,但是世井先生,请暂时不要离开酒店。” “暂时是多久?我还有重要的事呢。” “今天晚上,明天上午十一点,退房之前。” “最多是明天上午九点,我真的还有事。” “好。”横沟警官咬牙应道。 …… 案件没有进展,警方撤了警戒线,只在现场房间外留下警力看守。 记者们去采访世井宣一,他大放厥词,说他是今竹智的朋友,曾经共同用今井共数这个笔名一起写书。 记者们深感怀疑,但巧了,出版社的人正好来找今竹智催稿,他证明世井宣一确实和今竹智一起写过书。 只是,有没有共用今井共数这个笔名,那就不知道了。 不过这就足够人浮想联翩了,因为从今竹智和世井宣一这两个名字中,一个提出“今”字,一个提出“井”字,就是“今井”。 而“共数”这个名,也可以寓意说共同。 一时之间,新闻爆燃。 正儿八经新闻是,“着名作家今竹智,被传有一个共同写作的朋友,叫世井宣一。” “两人是不是共用今井共数这个笔名,世井宣一是不是今竹智的鬼武者?” “警方怀疑今竹智之死,与世井宣一有关,是不是存在利益分配不均呢?” 小报就不管真假了,直接当真的。 “着名作家今竹智被爆料,独占今井共数这个笔名,独自领奖。” “今竹智原来有个影子写手世井宣一,两人分赃不均,导致世井宣一杀害今竹智。” …… 另一边。 黑泽阵眼看记者们不再围着,也就带着伏特加回酒店了。 向前台要了三份宵夜,让他们送到房间去。 坐电梯上楼,在二楼正好碰上木田今朝,也就省得打电话了。 伏特加有些好奇的问道:“怎么样了?” 木田今朝咂嘴道:“现在可以断定凶手是世井宣一,原因肯定是今竹智独霸今井共数这个笔名,然后没有分他足够的好处。” “但他太狡猾了,警方没证据指证他。” 黑泽阵笑道:“了解的挺清楚啊,工作效率真不错。” 木田今朝摇头,“哪儿啊,是毛利小五郎,他正好参与了事件,警方想让大家帮忙找证据,所以没有禁止他外传。” “哦,那你想当侦探吗?” “不想。” “那算了。” “怎么,你有线索?” “就是不知道还在不在,走吧,带你去看看。” 黑泽阵伸手按了电梯,一楼。 …… 酒店外。 黑泽阵把木田今朝带到,围巾男摔倒的地方。 “就是这里,犯人曾经在这里摔了一跤,摔的很重。” “虽然已经被踩乱了,但你可以让警方来调查一下,看看有没有血迹什么的。” 木田今朝不解,“在这里摔跤?” 伏特加好笑着比划,“确切说是,从酒店里面摔到外面来了,一个飞扑就扑街了。” “啊?”木田今朝更加难以理解。 黑泽阵说道:“总之,别把我们扯进去,你就说是从前台那边知道的事情。” 木田今朝反应过来了,“等等,这难道跟你们有关?” 黑泽阵实话实说,“嗯,当时我正出酒店,他从楼梯冲出来,要从我身边过,我避让的慢了,就把他绊出去了。” “呵呵。”木田今朝大乐,“好,我这就去找警察。” “别扯上我。” “知道,免得被犯人报复嘛。” …… 木田今朝去二楼向横沟警官报告,说犯人曾经在酒店门外摔了一跤,也许留有擦伤的血迹。 横沟警官连忙请鉴识人员帮忙,而等警察,毛利小五郎,毛利兰,工藤新一从安全楼梯下楼的时候,黑泽阵和伏特加已经在电梯里了。 …… 强灯光照射现场,又引起记者们的围观。 鉴识人员很快确定,并没有血迹。 横沟警官顿时很失望,让大家收队。 化身江户川柯南的工藤新一,却因为个子小,看到了不少反光的小东西。 工藤新一等人走了,凑上去摸,发现居然是玻璃碎屑。 心中一动,顿时忍不住大喊,“这是手表表面的玻璃,他在这里把手表外壳摔坏了,所以才会摘掉了手表!” 横沟警官顿时大喜,“干得漂亮,小子!” 面对记者们那些狂动的闪光灯,工藤新一吓得冒汗了,连忙躲到毛利小五郎后面,“我就是个子矮,正好看到亮晶晶的东西。” 毛利小五郎帮忙遮挡,“别拍了,你们吓到小孩子了,兰,带这小子抱回去。” “好的,爸爸。”毛利兰抱起江户川柯南就走。 工藤新一顿时懵了,脸上火烧火燎的迅速熟得冒烟了。 …… 手表碎片找到了,手表就更重要了。 横沟警官申请,调来更多警力,一起调查。 凌晨。 警方对比目击证人的线索,找到了围巾男和世井宣一的切换点,也就是换装的地方。 根据最后看到围巾男的证人所说,围巾男的逃跑方向。 以及看到世井宣一的证人们所说,他出现的时间地点。 警方锁定了一条小河道,并在里面找到了一把手枪。 初步检验,确定是作案的凶器。 天蒙蒙亮的时候,在下游找到了,被水冲走的一件外套,还有一条围巾。 初步检验,都发现硝烟反应物质,初步认定是凶手的东西。 同时,在外套上发现磨损痕迹,可以认定是新痕迹,是摔跤导致的与地面摩擦所致。 在外套的左袖口处有重大发现,发现了玻璃渣。 推测,十有八九是手表表面玻璃破碎时,留在袖子上的玻璃渣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