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高启昌不能留(1/1)

柳颜这才反应过来,师傅昨晚接的朋友就是刘总! 还真的很像 虽然监控录像里看不清脸,但是那人的身形和刘总十分相似,想到这,柳颜故意碰掉筷子,借着低头捡筷子的机会,看清楚刘小川穿的鞋子。 遗憾的是,和监控录像中男子穿的鞋子并不一样。 刘小川这点反侦察意识还是有的,于余带他逛商场时衣服鞋子买了好几套,全都在于余家里,下午出门时,特意换了一身新的,连鞋子都换了。 “你总说昨晚见过我,那你讲讲,几点又是在哪里见的我?”刘小川反问道。 “九点多吧!就在大昌宾馆对面,你抱着于总,说于总喝醉了,是我把你们俩送回家的。” “不好意思” 刘小川嘴角扬起,“昨晚九点我还在这里喝酒,服务员可以作证!虎子你去把服务员喊进来。” 服务员为什么会对刘小川有印象,因为昨晚离开前,服务员进来添水听到四人聊起医学,随口问了句来大姨妈肚子疼怎么办,刘小川开玩笑说多喝热水,那会儿就是九点多。 之后他偷偷离开饭店,飞到大昌酒店,救走于余,从对面楼顶下来遇到朱贵贵,时间不超过十分钟。 没有人能在十分钟之内从这里赶到大昌宾馆,除非开车,前提是没有红绿灯,按照一百二十迈速度狂飙,服务员只要说他九点多时还在这里喝酒就能证明一切。 李虎是个粗人,扯着嗓子喊服务员 服务员小跑着过来,“哥,有事么?” “美女,我问你个事儿。” 朱贵贵率先开口,指着刘小川问道:“他昨晚在这喝到几点啊?” 服务员说,“喝到挺晚的,得有十一点多吧走的时候我们都快打烊了。” “他一直在包厢没有出去么?” “这个我就不清楚了。” 服务员看向刘小川,“刘总,你中间出去过么?” 刘小川笑道:“你就说确认我没在包间时大概几点,朱sir可是警察哟,你得跟他说实话,不然会把你抓走。” 服务员歪着头想了想,“昨晚我最后一次进来倒水,那会儿大概是九点多吧,我还问刘总来大姨妈肚子疼怎么办,刘总告诉我多喝热水。” “九点多少?” 朱贵贵咄咄逼人,“具体点!” 服务员不喜欢这个语气,不过还是回答了朱贵贵的问题,“具体几点我不清楚,但我记得倒完水后没过十分钟就下起暴雨。” 忙起来对时间概念会发生变化。 服务员在这桌倒完水后又去了另外一个包厢,出来后就开始下暴雨,过去了有二十分钟,她感觉只有十分钟。 “谢谢你” 朱贵贵略带歉意道:“刚才语气不太好,别介意。” “哼~~~” 服务员哼了哼,“还有事么?” “没事了,你去忙吧。” 朱贵贵挥手让服务员离开。 刘小川下暴雨前十分钟还在这吃饭,按照他的记忆,接到刘小川把他送回小区后下起暴雨,这个时间大概也有十分钟,除非刘小川会瞬间转移,否则不可能出现在大昌宾馆对面。 服务员的表情不像是在撒谎,这家饭店又是他找的,刘小川不可能事先和服务员通气,况且刘小川昨晚还是和卓县长一起喝酒,以卓县长的身份,更没必要替刘小川打掩护。 昨晚真的见鬼了? 朱贵贵一副怀疑人生的表情,刘小川看着哭笑不得还有点心疼。 “你到底遇到了什么事,跟我说说吧,或许我能帮你解答一下。”刘小川道。 “这件事牵扯到了于总,跟你说说也没关系。” 朱贵贵喝口酒压惊,缓缓说道: “昨晚有人报警,说是大昌宾馆发生一起恶性伤人事件,高启昌的蛋蛋被人踢爆了, 我查看过案发现场,地上有摊血,桌上有半瓶下了药的饮料,窗户打开打伤高启昌的人不知所致,偏偏那一层的监控都坏了, 没人知道当晚谁和高启昌在一起。” 刘小川沉思道:“这是和于姐有什么关系?” “我上午去过市医院见到高启昌,他说昨晚和于总在一起,这件事儿于总也承认了,可是两人说法不同,于总说她坐了一会儿就离开,高启昌说的是他被一道黑影踢晕时,于总也在现场。” “也就是说,是那道黑影踢晕的高启昌?” “目前来看,应该是了可是这人到底是谁,没人知道!” “就没有一点关于这人的信息么?” “只有几个脚印,法医通过脚印鉴定出那人身高在一米八左右,体重大概九十斤,哪有这么瘦的人啊。” “确实有点瘦”刘小川笑笑,他是飞过去的,落地很轻。 通过脚印辨别他的体重会有很大误差,偏偏这又是科学无法解释的事情。 刘小川继续问道:“如果抓到这人,该怎么处理?” “高启昌的蛋蛋被切除了,起码是三级以上伤残,判个年都是轻的,关键高启昌也不会放过这个人。” “抓不到呢?” “抓不到就破不了案队长给我三天期限,若是抓不到人我就得滚出刑警队。”朱贵贵叹口气,怎么他遇到的案子都这么玄乎。 “别着急嘛,总能抓到的。” 刘小川端起酒杯,随口问道:“来喝一杯,高启昌住在市医院哪个病房?” 朱贵贵道:“在住院部十六楼,哪个病房我忘了。” 气氛有些沉闷,李虎自斟自饮喝了一杯,刘小川陪着朱贵贵喝了一杯,问道:“这件事会不会把于姐牵扯进去?” “那倒不会” 朱贵贵摇头,“于总身份不一般,除非证据确凿,否则没人能动她,而且高启昌也说了,他是被一道黑影踢伤的。” 只要于余不被牵扯就去,刘小川就放心了。 高启昌不能再留,谁知道他会不会改口,于余在那个房间待过,这事儿已经被证实,如果他一口咬定是于余踢伤的她,还是会给于余带来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