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协商办厂(二)(2/2)
至于原料、模子和工人,只要有钱,这些都不是问题。
接下来几人讨论建这两个厂需要投资的成本,以及利润的分成。
程处嗣四人都继承了他们父亲的豪爽、大度、英雄的性格特点,在这之前他们和李元景还是天天打架、作对的死对头,这转眼间就成了情同手足的亲兄弟。
关于利润,李元景告诉四人,这厂并不是他个人要办的,而是他的皇兄、皇帝陛下指使他办的。
现在皇宫内帑用度非常紧张,长孙皇后很是为难,于是皇帝李世民就让他负责找一些挣钱的门路,缓解内帑用度的紧张。
所以这厂子的利润分成,皇帝李世民占五成,李元景他们五家,每家占一成。
因为皇帝李世民觉得,他堂堂皇帝,却穷得要靠经商这样下贱的事挣钱解困,令他很没面子,所以他命令李元景,关于办厂、利润分成这样的事,要保密,不能让别人知道。
因为现在程处嗣四人要和他合伙做这生意,所以他才把这生意,皇帝李世民要占五成这个秘密告诉给了四人。
但李元景告诉程处嗣四人,关于皇帝陛下占五成利润的事,不能告诉任何人,即使他们的父亲也不能告诉。
原本他不应该把这秘密告诉给四人,而是直接告诉四人说这生意他一个人占六成,但他是一个很讲义气的人,他既然把程处嗣四人当成了情同手足的亲兄弟,那无论什么事都不能瞒着四人。
这之后,李元景无论做什么挣钱的事,都打着皇帝李世民的旗号,狐假虎威。
但有一天,这事被李世民知道了。
这可是欺君之罪,要被处死的!
当然,李世民不会因为这事儿处死李元景,甚至李世民都没有怎样惩罚李元景,只是把李元景说的属于李世民的五成利润要了过去,令李元景大出血、差点吐血。
这是后话。
程处嗣四人原本听制雪糕和蚊香这么赚钱,全都热情高涨,准备大干一场,但一听这生意他们只能占一成,全都很泄气和失望。
但李元景告诉世人,无论制雪糕还是蚊香,周转都非常快,当天制作的,尤其是雪糕,当天就能卖出去,所以虽然他们五人每人只能占利润的一成,但这利润可是十倍的,如果一天能卖一百贯钱,那他们每个人一天就能赚十贯钱,十贯钱可是能买一万斤米的,李元景贵为皇子,每月朝廷给他个人的恩禄也不过二十贯钱。
并且李元景还哄骗几人说,这雪糕厂和蚊香厂,有这么大的利润,想寻找合伙人,实在太容易找了。
他之所以找四人,可不全是他个人的意思,而是皇帝李世民指定的。
程处嗣四人的父亲和李世民共同出生入死地打下了大唐江山,他们名为君臣,实则生死兄弟,因此李世民没有把程处嗣四人当成外人,而是当成了自己的子侄,他看四人整天无所事事,所以就给四人找点事做,让李元景带着四人开厂制雪糕、蚊香挣钱。
李元景告诉四人,为陛下做事,这是他们几人的荣耀,不说这生意他们每个人都有一成利润,即使没有一点利润,皇帝李世民让他们干,他们也不能不干。
四人听李元景这么一通忽悠,能赚钱,还能为皇帝陛下做事,四人慢慢地又都兴奋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