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关注-134强取豪夺(2/2)

写得太快,难免又要勾起那个小女娃娃的野心。

所以晚点过来送……没毛病吧?

他是下午找代星妍的,刚好人不在,他跟代会长的助手打个招呼,递了稿子转身就走。

助手知道这是简垒的稿子,就没多问——简垒不投稿子的这些天,会长的情绪很不好。

她倒是扫了一眼标题,嘴角忍不住抽动一下……《垃圾回收中的一些思考和建议》?

会长给你争取的,应该是中心城的扶持,投稿机械奥秘的吧?你就写这么个东西出来?

她实在想不通,这种稿子怎么可能被刊登到《机械奥秘》上?

不过这事儿,她也不敢多问,打开会长的房间,把稿子放到桌上,然后离开关上房门。

过不多时,又有人来找会长了,是太都的维修师协会会长田中义和他的儿子田中一。

助手知道这两位惹不得,尤其是田中义,本身还是天字区的总会长。

事实上,她知道会长这两天不常在协会里,就是想躲这两个人。

原因也很简单,田中一看上了代星妍,想跟她结为伴侣。

但是这货不但年纪大了二十多岁,长得也有点拉胯,拿不出手。

至于说他曾经结过婚,代星妍没结过婚,在废土这倒不算什么,反正他的夫人已经死了。

代星妍看不上他,当爹的田中义就急了,亲自来后京跟她商谈。

代会长懒得跟他俩多说,索性就避了出去——见面无所谓,主要是烦那个纠缠。

不过现在他俩来了,助手只能让两人进入会长的房间里等着。

换成别人肯定没有这待遇,但是田中义是整个天字区维修师协会的老大。

就算代家背景深厚,也不能无视这些规则。

进了代星妍的房间,田中一还不敢乱动,但是田中义毫无顾忌,东翻一翻西看一看。

做儿子的看到老子那么肆无忌惮,胆子也逐渐大了起来,拿起了一份稿子。

“《垃圾回收中的一些思考和建议》?”看到这个标题,他差点没笑出声。

看了几眼之后,田中一的眼睛一亮,“咦?这个玩意儿,它有意思啊。”

然后他抬手就把稿子揣进了怀里,还顺手扯掉了上面的作者名字。

眼瞅着下班时间就要到了,代星妍还没有回来,父子俩也不能太没皮没脸,起身走人了。

走出门外之后,田中一拿出了稿子,“老爷子……你看这个有没有搞头?”

“你这胆子大了啊,”田中义看了儿子一眼,“什么东西都敢拿?”

然后他瞟一眼标题,不屑地笑一笑,“《垃圾回收中的一些思考和建议》……垃圾!”

田中一却是坚持,“老爸,我觉得这里面有搞头。”

“那回头看一看,”田中义倒不介意培养一下儿子,“现在先离开。”

父子俩回到酒店的房间里,田中义才拿过了稿件,翻看了起来。

初开始,他是漫不经心被父亲否决了,那这件事情就算过去了。

至于对方知道不知道文章丢了,会不会再补一篇,他完全不关心。

哪怕他获得这篇文章的地点,是在代星妍的办公室。

“过稿肯定没问题,”田中义也没有过多考虑。

“嗯,可以放到《机械探秘》里,那个上面有前瞻性板块……适合这篇文章。”

“机械探秘?”田中一闻言脸上就是一喜,“这期刊我还没上过呢,老爸,真能行?”

“我说行就行,”田中义傲然回答,紧接着,他又意识到了一丝丝不妥。

“可是你这稿子,是从代星妍那丫头的房间里拿走的……”

然而,田中一的主意很正,他非常干脆地表示,“不是我拿的,这文章就是我写的!”

“代星妍要折腾,大不了补偿点钱就是了……小人物而已,十来八块银元还不够?”

“这个……”田中义终究年纪大一点,“代家也不是很好惹,最好能用钱解决。”

“咱们家好惹吗?”田中一不以为意地笑一笑,“不肯跟我结婚,我何必给她面子?”

“她要是能回心转意,我多补偿点钱也不是问题,反正这文章我要定了!”

听说能上《机械探秘》,他是铁下心要吞下这篇文章了。

看到父亲还有点迟疑,他又说一句,“而且你看看这垃圾标题……她会看上这文章?”

田中义想一想,然后点点头,“倒也是,亏得你心思比较细。”

田中一的心思很阴暗,但是对于文章的标题,评判得还是很准的。

代星妍的助手就没觉得这是什么好文章,但是也没歪嘴。

反正会长有会长的想法,她已经把文章放到了桌上,就完成了任务。

代星妍也没有想到,曲涧磊这么快就写好了文章。

她是绝对不会催对方的,因为人家愿意应承下来,就算很给面子了。

更别说这还是机械奥秘的长篇约稿,又有中心城扶持资金,简垒也得多斟酌些时日吧?

日子波澜不惊地又过了一个月。

这一天,代星妍从最新的《机械探秘》上,看到了一个熟悉的名字,“田中一的稿子?”

她对田中一的感觉极差,主要是讨厌其人品,这人的机械维修能力还算可以。

不过他主要强在动手能力上,理论方面差很多……他的文章居然能上了《机械探秘》?

看下题目,果然是不着调——《垃圾回收中的一些思考和建议》,这是什么狗屁玩意儿?

但是代星妍在学术上,也不是那种先入为主的人,她还是大致阅读了一下。

然后,她就越看越认真,到最后,眉头都忍不住皱了起来。

“这家伙现在的思路……这么开阔了吗?以前我一直小看了他?”

(第二更,贺萌主“法号墨子”。)